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郭静虹发布时间:2018-09-13浏览次数:1623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

开展高校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实施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现结合高校工作实际,就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按照“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支部主体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对象

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商学院、福建教育学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仰恩大学、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17所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基层党支部。

三、考评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要求,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六个基本”建设的内涵制定了《高校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标准及评分规则》(附件1)

(一)基本组织方面。按照党章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成立联合党支部的,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合理划分党小组。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规定。

(二)基本队伍方面。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队伍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班子及“两委”班子配备合理、团结协调,有战斗力和凝聚力;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数量充足、业务熟悉、结构合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队伍充满活力。

(三)基本活动方面。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等活动;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在主题设计上突出“党味”,在内容安排上贴近党员实际和群众需求,在组织形式上灵活生动。

(四)基本作用方面。围绕服务发展,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设岗定责、业务竞赛等;围绕服务群众,组织开展便民服务、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围绕服务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合力。

(五)基本制度方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党组织议事决策、沟通协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党费收缴使用、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群众制度。

(六)基本保障方面。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单位、部门预算,足额保障;建立党建工作等各类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政策;规范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完善功能作用,促进场所“一室多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健全,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址议事。

四、主要步骤

(一)建立台账(2018年8-9月)。各有关高校党委分别进行摸底,掌握底数、存在问题等,并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附件2),于9月27日前将纸版台账(1份,加盖校党委公章)报省委教育工委,同时将电子版报指定邮箱。

(二)评级定星(每年12月)。每年12月底前,各有关高校党委根据《高校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标准及评分规则》,组织对下属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先进、一般和后进等次,并对先进等次进行授星挂牌,其中,五星党支部需报省委教育工委审核认定

“先进”等次:原则上,考核分数80分以上,总量控制在各高校党支部总数30%内的党支部为“先进”等次,“先进”等次中设五星、四星和三星党支部。其中“五星党支部”应为考核分数90分以上,总量控制在党支部总数10%内;“四星党支部”应为考核分数85-90分,总量控制在党支部总数10%内;“三星党支部”应为考核分数80-85分,总量控制在党支部总数10%内。

“一般”等次:考核分数为60-80分,总量控制在各高校党支部总数60%内的党支部为“一般”等次。

“后进”等次: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总量控制在各高校党支部总数10%左右的党支部为“后进”等次。

各有关高校党委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考核报告、五星党支部推荐汇总表(附件3)、评级定星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版(一式一份,加盖校党委公章)报省委教育工委,同时将电子版报指定邮箱。

(三)跟踪管理(长期)。各有关高校党委要坚持边开展活动边改进提升,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先进的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对一般的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对后进的党支部,重在抓问题整改、补齐短板,有针对性地确定改进提升方案和措施,推动整顿提升。各有关高校党委改进提升方案于2018年12月7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抓好达标创星工作。要建立健全创先评星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优进劣退、有进有出”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评定结果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挂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获得“先进”等次的党支部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对不符合达标创星基本标准的党支部,不得参评各类评先评优,党组织书记不得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及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

(二)注重把达标创星活动与高校党组织“十百千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与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六个基本”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力,为更好完成本校中心工作任务打牢组织基础。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原则上需从“先进”等次中产生,应为各高校达标创星考核结果靠前的党支部。

(三)加强舆论宣传,大力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形成你追我赶、争星晋级的生动局面。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有关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林舒,电话:0591-87871320,电子邮箱:swjygwzzc@126.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邮编:350003)。

  

附件:师委组〔2018〕31号附件1.docx

师委组〔2018〕31号附件2.docx

          师委组〔2018〕31号附件3.docx

师委组〔2018〕31号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