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余成威发布时间:2020-02-11浏览次数:1254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在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通过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现将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本科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准备工作

时间节点:至214日。

(一)鼓励学生线上自主学习

1.教务处开放我校自建63门在线课程供学生自主学习(课程名单和学习方法见附件1)。

2.教务处引入外校55门在线课程作为通识课公选课的补充课程供学生线上选修(课程名单和学习方法见附件2)。

3.教务处转发教育部组织22个平台免费开放2.4万余门在线课程供学生线上修读(具体平台和服务链接见附件3)。

(二)推动教师筹备线上教学

1.各学院组织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和有关要求见附件4)。

2.各学院组织新学期开课教师在学校教学云平台进行线上教学备课(具体通知和有关要求见附件567)。

二、开学之前相关工作

时间节点:215日至师生返校。

(一)做好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

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作为本阶段重点任务。

1.进度安排

本学期,除原计划就采用线上教学的课程外,其他所有课程原则上实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即开学前全部采用线上教学、开学后以线下教学为主。

1217日前,各学院将列入新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线上、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线上部分)以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全部正式开课运行。

2217日起,各学院本着“成熟一门、开课一门”的原则,陆续将列入新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各门课程(含公共课、专业课)在学校教学云平台开课运行。所有课程在学校教学云平台的最迟开课时间截至229日。

3)未能于217日在学校教学云平台开课运行的课程,在229日前,可以通过以下办法开展线上教学。

    ①从教育部组织22个平台免费开放的2.4万余门在线课程中,选取可以替代的相关课程的有关内容,提供给学生学习。

    ②从教育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网站ilab-x.com上选择符合相关课程的实验内容,提供给学生学习。

    ③建立微信群(QQ群)或借助其他网络平台(工具),上传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案课件)、习题作业、参考文献等相关内容,提供给学生学习。

4)体育、艺术类等需要特定教学条件的课程,如确实无法采用在线教学方式的,经教务处同意后,可以暂不在线上建课、开课。任课教师须于21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开课申请,由各单位审核汇总,统一将初审情况发送至教务处教室科(史柳萍,18960877758124922450@qq.com),经教务处审定后于学校恢复开学之后进行集中授课。

5)对确有困难不能进行在线教学的教师,应向学院提出更换任课教师申请,如确实难以安排亦可申请更改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史柳萍,18960877758124922450@qq.com)。对确有困难无法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应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由任课教师通过其它方式进行学业指导。

2.教学要求

所有列入新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各门课程,课程团队、任课教师应尽快在学校教学云平台上开课运行(最迟开课时间为229日),并按照教学计划完善基本的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大纲、进度计划、教案课件、线上作业、参考文献等,而且必须有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环节(每周至少1次)。

课程团队、任课教师除了使用学校教学云平台,也可根据需要采用网络直播、穿插MOOC或精品课程视频教学片段等多种灵活的授课方式进行线上教学。

课程团队、任课教师应做好对学生学习任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学生保质保量完成线上学习任务,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

3.责任分工

教务处、学院、专业、教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实现教师真教、学生真学、学院和教务处真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1)教师

加快建课、开课,及时完善线上教学资源,积极开展线上授课、辅导、讨论、答疑,督促学生完成线上学习任务。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目标,考核学生在线学习情况,将考核结果记录为学生该门课程的相关成绩。发挥线上资源优势,调整教学计划,逐渐实现学习时空无限制。

2)专业

制定本专业线上教学的计划和安排,组织本专业教师认真开展、按时完成线上建课,推动相关课程线上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其中,对因疫情等特殊情况,教师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安排其他相关教师承接相应教学任务;学生无法进行线上学习的,指导任课教师酌情进行个案处理,通过其它方式进行学业指导,尽可能减轻学生受到的影响。

3)学院

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人、团学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开展工作。研制本学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并实际运行,统筹组织、协调、推动本单位的线上教学工作。给予各专业、课程团队、任课教师包括安排助教、工作量认定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审核各专业各门课程线上教学资源(包括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查)。根据各专业开课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务必通知到应参加学习的每一位学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有益经验。

4)教务处

组织各学院做好学生新学期改、补、退、选课和报名重修以及学籍异动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力量,为各学院、各专业、各门课程开展线上教学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指导等相关保障,专项核查各学院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和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利用学校教学云平台等开展教学巡查,适时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收集相关教学反馈信息,完善相关工作。

(二)关于实践环节组织与管理

主要包括实验、毕业论文(设计)及实习(实践)等工作。

1.实验课程

1)延迟开学期间,各实验课程可采用线上教学形式开展实验理论部分教学或安排学生预习实验理论教学内容,了解和熟悉实验的相关环节和要求,待开学后再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际实验操作教学。

2)教师应广泛收集实验教学网络资源,如实验教学演示视频和实验教学课程网站等,审核无不适内容后,及时推送给学生进行实验线上辅导学习。

3)我校、其他学校或教育部具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资源的实验课程,教师审核无不适内容后,及时推送给学生,利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实验教学,并做好相应的课时计算、考核和成绩认定等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原则上按照原计划正常进行。

2)学院要充分预判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若确有必要(如需要外出或到校调查、实验、实践等),学生可以重新选题,学院可以适当调整进度。

3)学院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重点在推动指导教师适当调整毕业(设计)的指导形式与指导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远程指导沟通,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4)确有必要时,可以适当推迟时间或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论文(设计)答辩。

3.见习研习实习实训(实践)

1)原定计划的学院统一组织或学生自行联系进行的各年级校外见习、研习、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一律暂停。

2)实习延期结束时间,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后另行通知。未通知实习延期(暂停)结束前,严禁任何学院擅自提前安排学生实习。

3)学院要充分预判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实习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因疫情防控导致2020届本科生校外实习时间减少的问题,学院应研究适当调整实习考核要求,报教务处同意后实行。

4)学院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联络(含自主实习单位),并将情况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做好实习生思想工作,防止自主实习学生不按学校统一部署,擅自提前到实习单位实习。

学院应统筹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工作,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制定适当调整毕业论文(设计)和延期毕业实习的预案,做好延期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实习质量。(具体要求见附件89)。

(三)关于闽台学生赴台组织与管理

以学院为单位,一院一策。对本学期因疫情无法按期入台的闽台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由学生所在的学院于216日前提交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预案,并参照(一)(二)的要求管理,涉及课程替代及教学计划变更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通过网络提交教务处教学科(温志嵩,13600883736327308685@qq.com)审核确认,等正式开学后补交表格。

三、开学以后相关工作

时间节点:自师生返校后。

调整部分教学、教务、学务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个性化培养周”活动

调整至开学第1-2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本次个性化培养周的主题内容为“爱国、责任、健康、智慧”,采取全过程“线上教学”模式。

(二)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成绩复议、补考缓考、重修报名

1)新学期学生注册,安排在开学第1周。

2)开学初学生复学和降级,可先线上集中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19-2020第二学期开学前学生学籍异动(复学、降级)申请汇总表”(具体见附件10),通过网络提交教务处教务科(王娟,13003805168185544790@qq.com)。正式异动手续安排在开学第1-2周补办。其他学籍异动,开学后办理。

3)上学期课程成绩复议,安排在开学第1-2周。

4)上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安排在开学第45周周末。

5)重修报名时间安排在220-36日。根据课程性质采用两种报名方式,公共必修课由学生通过新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提交申请,院内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汇总后教学秘书通过新教务管理系统后台添加学生重修名单。重修缴费时间开学后另行通知。

(三)转专业工作

通过新教务管理系统,除考核环节外,全面实行“无纸化”线上管理,学生无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报名时间原定为217-21日,在该时间段,学生可以正常进行网上申请。若届时尚未开学,网上申请时间延至开学第1周周日。考核时间,暂定于开学第3周,届时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最后确定并提前另行通知。

(四)辅修教育

报名截止时间原定为217日,在原定时间段,学生可以正常进行网上报名。若届时尚未开学,网上报名时间延至开学第1周周日。开课时间,暂定于开学第3周,届时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最后确定并提前另行通知。

(五)教材发放、缴费

原定的教材发放、缴费工作相应顺延,具体安排提前另行通知。截至25日,全校共有14种教材尚未到位(具体清单见附件11),均属加订或加印教材,现受疫情影响,预计于2月中下旬到位。教务处已通知供应商向出版社索取PPT课件等电子资源,请相关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做好相应准备。

(六)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安排

视开学后具体的教学情况而定,如有必要将做适时调整。具体安排,提前另行通知。

其他工作,按照《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师大教〔201977号)有关要求执行。

四、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于214日前,将本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纪磊,18750113743503386962@qq.com)。方案内容应包括: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思路,主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条件保障和监督检查),能够按期建课开课的基本情况(分截至217日和229日两个时间节点),无法按期建课开课的替代办法,个别特殊课程的处理办法等。

(二)各学院于223日前,将本学院“个性化培养周”活动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温志嵩,13600883736327308685@qq.com)。

以上工作,可能结合疫情发展态势,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部署,予以调整、补充、完善。

 附件:1-我校63门自建在线课程名单及学习指南.docx

 2-我校引入55门在线课程作为通识课公选课名单及学习指南.docx

  3-教育部组织各在线课程平台教学服务方案信息汇总表.xlsx

  4-教务处关于组织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训练的通知.docx

 5-教务处关于组织新学期开课教师进行线上简单建课的通知.doc

 6-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云平台教师线上建课和在线教学指南.doc  

 7-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云平台学生在线学习指南.docx  

 8-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生延期(暂停)实习的通知.docx  

 9-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20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调整和毕业实习延期的预案.docx 

 10-2019-2020第二学期开学前学生学籍异动(复学、降级)申请汇总表.xlsx  

 11-截至2月10日尚未到位的14种教材清单.doc  

  

教务处

                                          20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