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
开展高校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实施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现结合高校工作实际,就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按照“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支部主体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对象
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商学院、福建教育学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仰恩大学、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17所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基层党支部。
三、考评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要求,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六个基本”建设的内涵制定了《高校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标准及评分规则》(附件1)。
(一)基本组织方面。按照党章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成立联合党支部的,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合理划分党小组。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规定。
(二)基本队伍方面。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队伍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班子及“两委”班子配备合理、团结协调,有战斗力和凝聚力;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数量充足、业务熟悉、结构合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队伍充满活力。
(三)基本活动方面。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等活动;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在主题设计上突出“党味”,在内容安排上贴近党员实际和群众需求,在组织形式上灵活生动。
(四)基本作用方面。围绕服务发展,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设岗定责、业务竞赛等;围绕服务群众,组织开展便民服务、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围绕服务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合力。
(五)基本制度方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党组织议事决策、沟通协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党费收缴使用、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群众制度。
(六)基本保障方面。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单位、部门预算,足额保障;建立党建工作等各类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政策;规范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完善功能作用,促进场所“一室多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健全,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址议事。
四、主要步骤
(一)建立台账(2018年8-9月)。各有关高校党委分别进行摸底,掌握底数、存在问题等,并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附件2),于9月27日前将纸版台账(1份,加盖校党委公章)报省委教育工委,同时将电子版报指定邮箱。
(二)评级定星(每年12月)。每年12月底前,各有关高校党委根据《高校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标准及评分规则》,组织对下属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先进、一般和后进等次,并对先进等次进行授星挂牌,其中,五星党支部需报省委教育工委审核认定。
“先进”等次:原则上,考核分数80分以上,总量控制在各高校党支部总数30%内的党支部为“先进”等次,“先进”等次中设五星、四星和三星党支部。其中“五星党支部”应为考核分数90分以上,总量控制在党支部总数10%内;“四星党支部”应为考核分数85-90分,总量控制在党支部总数10%内;“三星党支部”应为考核分数80-85分,总量控制在党支部总数10%内。
“一般”等次:考核分数为60-80分,总量控制在各高校党支部总数60%内的党支部为“一般”等次。
“后进”等次: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总量控制在各高校党支部总数10%左右的党支部为“后进”等次。
各有关高校党委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考核报告、五星党支部推荐汇总表(附件3)、评级定星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版(一式一份,加盖校党委公章)报省委教育工委,同时将电子版报指定邮箱。
(三)跟踪管理(长期)。各有关高校党委要坚持边开展活动边改进提升,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先进的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对一般的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对后进的党支部,重在抓问题整改、补齐短板,有针对性地确定改进提升方案和措施,推动整顿提升。各有关高校党委改进提升方案于2018年12月7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抓好达标创星工作。要建立健全创先评星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优进劣退、有进有出”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评定结果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挂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获得“先进”等次的党支部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对不符合达标创星基本标准的党支部,不得参评各类评先评优,党组织书记不得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及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
(二)注重把达标创星活动与高校党组织“十百千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与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六个基本”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力,为更好完成本校中心工作任务打牢组织基础。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原则上需从“先进”等次中产生,应为各高校达标创星考核结果靠前的党支部。
(三)加强舆论宣传,大力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形成你追我赶、争星晋级的生动局面。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有关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林舒,电话:0591-87871320,电子邮箱:swjygwzzc@126.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邮编:350003)。
附件:师委组〔2018〕31号附件1.docx
师委组〔2018〕31号附件2.docx
师委组〔2018〕31号附件3.docx
师委组〔2018〕31号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