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建有关工作整改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高校党建有关工作整改的通知》(闽委教组〔2018〕33号)要求,为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有关问题整改,结合近期上级部门相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学校党建有关工作整改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校将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部署要求,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必读书目推荐清单》,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具体安排开展好理论学习。
二、加强党员师生教育培训。校党校将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处科级干部轮训和师生党支部书记培训。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新学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党支部委员和师生党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应安排1/3以上时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发挥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作用,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务干部、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在线平台学习,从下半年起,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均应参加网上测试,其成绩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成绩予以认定,报送校党校备案。
三、组织新思想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提供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汇编》,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做到熟读熟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将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整改内容,开展处科级以上干部自测自查。
四、规范党建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各单位在前期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所属各级党组织设立的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党建宣传栏、党务公开栏、学习专栏、LED宣传屏、宣传展板,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APP软件等网络宣传阵地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党章》、党的规章条例等最新精神。对发现问题的,要责成所属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对党建宣传内容进行更新规范,并深刻反思检讨。要加强党建宣传阵地管理维护,建立管理维护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学校将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将党建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纳入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内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处理。
五、抓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学校党委将于今年9月对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进行集中换届。今后,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师生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按规定建立提醒督促机制,抓好党支部定期换届。对未按期换届的,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确保全覆盖、不遗漏。要明确序时进度,从8月起,提出应换届党组织的换届计划,逐月安排,逐月推进,实行销号管理,确保12月底前完成应换尽换。对于确实无法按期换届的,应提交延期换届的书面申请,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要提前提醒督促,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提前半年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六、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将于9月份对高校推进重点任务情况开展督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按照《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学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制度(见附件1),实施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等,不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9月7日前将近三年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校党委组织部。
七、推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持续保持先进性。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要求,要对所属各级党组织中2000年以来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进行全面摸排、梳理汇总、建立台账,9月10日前将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台账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见附件2)。同时,要掌握被评为校级以下先进党组织的情况,全面摸底,建档立卡。
八、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院(系)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经常化,坚决防止组织生活中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各党支部应于9月10前制定本学期“三会一课”计划报所属党委(党总支)备案(详见附件3)。9月2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月底前,各基层党支部要围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这一主题,普遍开展1次专题学习讨论。
九、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各学院党委要认真吸取“洁洁良”事件教训,以案为例,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学生入党后再教育。9月份,学校将组织开展本校大学生入党动机问题自查调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全面分析大学生党员入党动机现状和存在问题,制定相关落实措施。严格新进师生党员党籍审查,稳妥有序处理不合格党员;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回执管理和出国境党员、离职党员的党籍管理,杜绝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10月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用好“党员e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和线下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力争年底前在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合理确定支部规模、切合实际开展组织生活、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附件:1.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师生党
支部制度执行情况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汇总表
3.“三会一课”学期计划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